近日,國家鐵路局和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其中對酒水的攜帶、托運有了新規定。 目錄規定,酒類飲品需包裝密封完好、標志清晰,酒精濃度范圍為大于等于24%,小于等于70%,累計攜帶量不能超過3000毫升,大于70%濃度的酒類飲品屬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上述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解讀:規定3000毫升的量,約為6斤酒,一般6瓶為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