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酒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到2027年,湘西州酒業營收突破100億元,稅收30億元以上。新增規模以上酒業企業20戶以上,力爭培育年主營業收入超100億元企業1戶,5億元以上企業2戶,億元以上企業3戶。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關于促進酒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全文如下:
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州直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動酒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實體經濟,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州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一種香型、多個品牌,一個龍頭、多戶企業,一座酒城、四個園區”發展思路,扎實開展酒業“一鏈一策”精準強鏈行動,重點實施園區建設、產業躍升、品質提升、全產業鏈推進、品牌培育、市場營銷六大工程,著力打造中國馥郁香型白酒核心產區產業集群,全面提升我州酒業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為促進我州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爭當振興湘酒的“領頭羊”和“主力軍”,把酒業培育成為我州的主要支柱產業。到2027年底,全州酒業主營業務收入突破100億元,稅收30億元以上。新增規模以上酒業企業20戶以上,力爭培育年主營業收入超100億元企業1戶,5億元以上企業2戶,億元以上企業3戶。到2035年底,全州酒業主營業務收入突破200億元,稅收60億元以上。規模以上酒業企業達40戶以上,力爭培育年主營業收入超150億元企業1戶,10億元以上的企業3戶,億元以上企業10戶。
三、重點工作
(一)實施園區建設工程
優化空間布局。完善酒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建設集釀酒、旅游、商業、文化為一體的高層次園區。加快建設以酒鬼酒生態文化產業園為核心,吉首和湘西高新區、保靖、古丈、龍山等縣市(區)酒業園區為支點“一城四區”產業發展布局,力爭全州酒業園區規劃到10平方公里以上。在建設用地、政策配套、能源保障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重點傾斜支持,加快完善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配套,增強園區承載能力。(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廣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排第一位的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推進綠色園區建設。加強酒業園區(生產企業)生態環境污染防治技術裝備建設,確保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落實能耗、水耗、物耗、污染控制、資源綜合利用及綠色制造管理體系等標準規范,積極創建省級、國家級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責任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科技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二)實施產業躍升工程
做大做強頭部企業。支持頭部企業圍繞百億產值目標,打造精品酒企、名酒復興等產業發展新動能,發揮馥郁香型白酒產區品牌優勢,實施大單品戰略,精塑高端品牌,夯實中低端品牌生產,形成高中低均衡品牌結構,力爭重返白酒高端品牌第一方陣。(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加強企業梯度培育。精準培育一批重點中小酒企,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的差別化、特色化發展路子。強化酒業行業等產業聯盟服務功能,加強與國家、省酒業協會的技術、質量、標準、品牌協作,全面提升發展壯大中小酒企,加快構建以頭部企業為引領、特色中小酒企為梯隊的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統計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強化行業招商引資。發揮承接產業轉移、西部大開發、少數民族地區政策疊加優勢,重點招引一批市場前景好、產業鏈條長、輻射帶動力強的行業頭部企業投資湘西州酒業發展,加快引進一批包裝、印刷、陶瓷、物流等關聯配套企業入駐我州。鼓勵酒業企業通過戰略合作、兼并重組、交叉持股等“引進來”方式推動企業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擴大白酒基酒產能。成立政府引導,頭部企業自主,相關酒企參與的基酒產業聯合體,發展壯大馥郁香型白酒體量,增強產區競爭力。鼓勵頭部企業和科研院所選派專業人員對中小企業的生產工藝、技術、管理、市場、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指導。引導全州村鎮小酒坊、小微酒廠資源整合和產能提升,全力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統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三)實施品質提升工程
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開展“智賦萬企”行動,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圍繞制曲、釀酒、儲存、包裝、物流等酒業企業生產全生命周期,支持酒業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和智能設備投入力度,逐步推進生產線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著力提升生產效率和競爭力。(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強化科技人才支撐。鼓勵酒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學研合作,積極創建省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技術創新平臺,打造產品核心競爭力。推動酒業企業聯合院校開展合作辦學或企業自主辦學,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的科教優勢,培養酒業企業生產、營銷、管理人才。加強釀酒師、品酒師、勾調師等高技能人才引進,著力打造全國酒業人才高地,鼓勵參評國家和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教體局)
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支持酒業規上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現從源頭到終端的全過程質量監管;鼓勵酒業中小企業建立與自身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全面提升品質管控能力。(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市場監管局)
(四)實施全產業鏈推進工程
推動關聯產業發展。圍繞酒業發展規劃和布局,大力引進與酒業相配套的包裝、印刷、陶瓷、物流等關聯配套產業,不斷延長產業鏈條,推進產業集聚發展。按照“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清潔利用”原則,重點培育一批加工企業,利用酒業生產企業附產的酒糟等工業廢料生產畜用飼料、有機化肥,實現酒業生產企業廢料循環再利用。(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管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加強釀酒原料基地建設。按照“有機、綠色、無公害”要求,推廣“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的訂單農業模式,到2027年、2035年分別建成6萬畝、20萬畝優質糯米高粱基地。(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工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促進“酒+文旅”融合發展。支持吉首市、湘西高新區與頭部企業、重點企業開展全鏈建設戰略合作,打造“馥郁香酒城”。支持酒業企業建設集古村古鎮、釀酒基地、技藝展演、觀光品鑒、旅游康養為一體的“酒+文旅”融合精品酒莊。支持酒鬼酒生態文化園創建國家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建設凸顯酒文化和彰顯民族元素的集中展示區、風情街和湘酒博物館。打造“酒業旅游+民族文化旅游、鄉村旅游”等精品線路,推動協調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文旅廣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五)實施品牌培育工程
精塑優勢產區品牌。加強與中國酒業協會戰略合作,強化白酒產區概念和產區表達,精心舉辦全國性酒類研討會、博覽會。把“世界美酒特色產區·中國酒谷·湘西”產區品牌打造成國際知名品牌,力爭到2035年,全州形成10個以上具有全國市場影響力產品品牌,建成1個國家級優質酒業示范園區,建成1個省級優質酒業示范園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文旅廣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加強產品品牌培育。鼓勵和支持酒業企業開展獨具特色的文化節、“粉絲節”等品牌推廣活動,與行業協會合作開展品酒大賽、調酒大賽等全省、全國性賽事,不斷鞏固和提升區域酒業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酒業品牌梯隊。(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人社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六)實施市場營銷工程
創新營銷方式方法。支持酒業企業綜合運用直配、分銷、聯營、體驗店等多種營銷模式,深耕省內市場,加快開拓省外市場,加快酒業企業營銷網絡全國化布局進程,提高市場占有率和消費者忠誠度。統籌酒業線上與線下營銷,支持酒業企業自建電商平臺,或與國內知名電商戰略合作,加強產品網絡營銷。鼓勵和支持酒業企業在州內重點旅游景區建立購物體驗中心。突出酒茶地理標志產品的品牌價值,樹立“節會共享、渠道共贏、品牌共建”意識,推動酒茶聯動,實現酒茶產業協同發展和特色經濟良性互補。(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文旅廣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加強市場精準營銷。積極組織酒業企業抱團參加全國糖酒會、全國酒文化節等酒類食品專業展會和市場推介活動。提高專業、精準營銷水平,支持酒業企業建立高素質、專業化、標準化的營銷隊伍。支持酒業企業建立數字化營銷管理系統,重點支持中小酒企運用大數據分析,根據消費者不同需求,開發適銷對路商品,實現個性化訂制。(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支持擴大產能。對白酒企業新增的標準窖池,按3000元/口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窖池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對新建達標的白酒罐庫區1000噸(含)以上的、陶壇白酒庫區500噸(含)以上的,根據其建成儲量按照200元/噸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財政局)
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對酒業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總額首次超過1億元、4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及以上,分別給予10萬元、4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財政局、州統計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積極爭取國家、省相關政策和項目資金支持。對開展技術創新、工藝創新和產品創新,并達到國家、省級智能制(釀)造示范企業(車間)和綠色工廠標準的酒業企業給予一定補助或獎勵。對酒業企業設立的技術中心被認定為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按照現行相關政策給予補助或獎勵。(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財政局、州科技局、州發改委)
支持人才培育和引進。對獲得中國釀酒大師、中國白酒大師、中國首席品酒師的行業拔尖人才,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國際專家、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等各類人才,參照《湘西自治州高層人才引進管理辦法》(州人才發〔2023〕1號)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對柔性引進的人才,參照《湘西州專家工作站認定管理辦法》(州人才辦發〔2022〕8號)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財政局)
支持市場開拓和營銷。對酒業企業參加由州政府統一組團參展的交易展會而產生的商務、物流及展位等費用和對利用電子商務平臺主營業務收入成效顯著的酒業企業,按照現行相關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
(二)加大稅費政策支持。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支持酒業發展,對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酒業生產企業,可依法按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繳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酒業生產企業,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應急管理局、州發改委)
(三)加強建設用地保障。對全州酒業生產企業建設用地實行計劃單列,各縣市(區)酒業特色園區建設用地原則上優先保障酒業及關聯企業,其中農用地轉用指標由州列入專項統一解決。對符合規劃的酒業產業企業,掛牌起始價可按所在土地等級對應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支持開展基酒質押、窖池抵押等融資業務,過橋資金、擔保資金優先支持酒業融資服務。對酒業生產企業獲得金融機構200萬元以上(含)、貸款時間一年以上(含)的增量貸款,給予貸款利率50%的貼息補助(貼息不超過2年)。(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財政局、人民銀行湘西州分行)
五、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繼續實施全州酒業鏈鏈長制,負責全州酒業發展規劃布局、政策起草、組織協調、督查指導等工作,研究解決酒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點項目和重要事項。相關縣市(區)、州直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區管委會)
(二)優化發展環境。規范酒業市場秩序,探索建立跨部門、跨區域打假機制,聯合開展市場規范整頓專項活動。深入挖掘州內酒業文化內涵,發揚工匠精神,傳承釀酒文化,講好湘酒文化與民族文化、民族風情等故事,努力營造濃厚發展氛圍。(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廣電局)
(三)強化工作督導。加強對酒業企業的產值、稅收、就業人員、項目實施等運行態勢監測和協調服務,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常態化開展酒業企業走訪調研,梳理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交辦清單,加強跟進督辦,進行銷號管理,積極推進各項發展任務和支持政策落實到位,為全州酒業發展提供優良環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稅務局、州財政局)
本意見自2024年5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州政發〔2020〕8號)同時廢止。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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